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文艺人才基金会关于上海文艺人才基金2015年第一期奖励类项目申报受理的工作安排,我校现开展此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无名额限制,凡符合《上海文艺人才基金实施办法(2015年上半年版)》(附件)中有关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
2、申报时间节点:
(1)请在3月23日(周一)前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申报(院系签字、盖章),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及曾获荣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汇总交至学生处;
(2)自2014年开始,文艺人才奖学金的申报需在网上在线完成,故在提交纸面版材料的同时,请同时提交申报学生材料电子版(含申报表,免冠报名照,申报成果及曾获荣誉相关材料的清晰电子版)。
3、注意事项:
(1)已获得过上海艺术人才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奖励,故请勿重复申报。
(2)申报成果及曾获荣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无,则视所申报事项无效。
(3)请注意时间节点,逾期申报将无法受理。
学生处、戏文系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