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下达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46号文)的精神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下达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系励志奖学金评审公示如下:
评选条件与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本专科中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2、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各类活动;
3、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名额分配:
按我系16级至14级学生人数比例,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名。
根据评审要求,我系本次最终评审结果为:
14创作 何爱伦
15理论 孔 瓅
15戏文 梁金华
16理论 沈 哲
以上为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系办和学生处团委反馈。
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处
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