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08年长三角地区艺术师资(戏剧编导)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21浏览次数:167

  为了提高长三角地区各类学校、群艺馆、文化馆(站)等从事戏剧教学、戏剧辅导、戏剧活动的专业干部的业务水平,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决定开办2008年长三角地区艺术师资(戏剧编导)高级研修班。

  本高级研修班学制一年(2008年9月—2009年7月),学员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上海戏剧学院进修证书。

  戏剧文学系曾开办过包括编剧专业、艺术管理专业等一系列高级研修班,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实践经验和理论素养的高级艺术人才。此次艺术师资(戏剧编导)高级研修班,主要为当前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蓬勃开展的社会戏剧活动提供高层次的人才培训与辅导。

  本高级研修班将由一批具有丰富教学理论研究水平与艺术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要教学任务,并聘请全国知名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课程安排将注重学员的创作实践,注重学员的艺术观念更新,注重学员的知识结构完善,力求让每个学员能接受一次完整的高水准的艺术熏陶,以期全面提高学员的戏剧编导与理论水平。

一.主办单位

  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

二.招生对象与录取

  即日起,长三角地区各相关单位戏剧从业人员均可报名,条件优越者可以适当放宽至非长三角以外的省市、地区。主办单位提供《上海戏剧学院学员进修报名表》并由报名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审核通过后再寄发《上海戏剧学院高级编导研修班学员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拟于2008年7月底前完成。

三.主要教学课程安排

  原创戏剧编导工作坊
  艺术原理与戏剧美学
  导演理论与技巧
  编剧理论与技巧
  西方教育戏剧原理与观念
  中外戏剧史
  中外名剧赏析
  名家专题讲座
  观摩讨论

四.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此类进修班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学费15000元(不含教材、观摩费用)。

五.学习期间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享有学生在校图书馆、食堂等待遇。

  学院不安排学员住宿(可协助联系在学校附近租房),实行走读教学。

六.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上海华山路630号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021)62492596
  联 系 人:陆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