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人元老师受邀开展“戏剧艺术创作”系列讲座第六讲

发布者:戏文系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421

20211214日下午,汪人元老师受邀担任上海戏剧学院一流本科专业戏剧学课程建设项目“戏剧艺术创作”系列讲座第六讲主讲人,以“戏曲音乐的美学标准”为题,于华山路校区206教室开展了一场学术讲座。

汪人元老师是当代著名戏曲理论家,江苏省戏剧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戏曲学院荣誉教授、中国戏曲音乐研究所顾问,在戏曲研究领域、特别是戏曲音乐理论方面成就斐然、著述丰硕,具有广泛影响。

讲座中,汪人元老师开宗明义地指出,戏曲发展史本质上就是声腔更迭史,戏曲音乐是区分剧种最标志的元素,强调了戏曲音乐的重要性,同时明确戏曲音乐的建设是不同剧种培育稳定观众群的根本手段。他提出,戏曲音乐应通过对艺术表达性和音乐程式性的双重把握,践行音乐形式美“对比统一”的核心原则,增添其生命力和影响力,从而流传于世。


汪老师认为,戏曲音乐的美学标准,关键在于“像”、“准”、“美”、“新”、“高”这五个方面。其中,“像”要着眼于整体,在总体上契合剧种风格,在局部上允许推陈出新,达到“既像新朋初见,又似旧友重逢”的艺术效果。“准”须刻画人物,具体表达剧中此时此地此人之情感,进而为戏曲人物立心、立言。“美”即注重对艺术形式的锤炼和韵味的讲求,挖掘戏曲音乐的独立审美价值。“新”要立足“与民众共生”的发展传统,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及其趣味,求新、求变、求好,在继承中发展,在沿袭中革新。“高”则要求唱腔具有较高的艺术格调,能够使艺术表现的深刻性及艺术家的独特性得以充分张扬。对此,汪老师特别列举了刘吉典、沈利群等几位代表性作曲家,引导大家如何从他们的艺术作品及理论著作方面进行感悟与把握。



讲座末尾,汪人元老师就在座师生们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交流。整场讲座理论厚实、阐释严谨、语言浅显、视听生动,令同学们在不知不觉中初窥了戏曲音乐的门径,点燃了进一步了解及深入研究的学习热情。

       文/龙臻儿   /贾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