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和《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系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并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均有资格申请。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内容,我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预计为2名,最终名额以上级下放名额为准。
四、相关材料
1.必须由研究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科研成果清单。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字数,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原则上为校外专家(校内专家不能为自己导师)。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应具有正高职称。
3.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2022年9月-2023年9月)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应提交其上次获奖后取得的新成果。
4.请硕士研究生将推荐人信息于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于9月22日前发送至STA_graduate@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国家奖学金——硕士——姓名。
5.纸质版提交材料:(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3)科研成果清单见附件1;(4)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备好待查);
注: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2日前提交至华山路系部综合楼208。
所有发表论文及科研创作成果须是在读期间获得,且提供佐证材料。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报表.docx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信表格.docx.docx附件4 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