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和《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系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并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均有资格申请。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内容,我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预计为2名,最终名额以上级下放名额为准。
四、相关材料
1.必须由研究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科研成果清单。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字数,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所有的奖项需要提供详实可认定的佐证材料。
2.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原则上为校外专家(校内专家不能为自己导师)。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应具有正高职称。
3.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2023年9月-2024年9月)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应提交其上次获奖后取得的新成果。
4.请硕士研究生将推荐人信息于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于9月24日前发送至STA_graduate@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国家奖学金——硕士——姓名。
5.纸质版提交材料:(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3)科研成果清单见附件1;(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好待查);
注: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4日前提交至华山路校区图书馆403。
所有发表论文及科研创作成果须是在读期间获得,且提供佐证材料。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申报表.docx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信表格.docx.docx【文件】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